1、问: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市民都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2、问:年满十六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市民是否也要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因为社会保障卡除了具有医保功能、社保功能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功能。比如市民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进行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培训,抚恤对象可以用社会保障卡办理抚恤金领取手续等等,用途十分广泛,每个市民都应该申领社会保障卡。
3、问:户口不在本市,但参加本市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能否申领社会保障卡?在没有社会保障卡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医疗保险事务的办理?是否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答:户口不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为信息数据等原因,目前暂不能申领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卡暂时没有办理的情况下,仍可持原有的医疗保险专用(磁条)卡办理所有医疗保险事务,且一切医疗保险待遇不会改变,均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4、问:外地退休、或因其它原因返沪且户口也随同迁回本市的市民,没有参加医保、社保是否也需要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市民都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因为社会保障卡除了具有医保功能、社保功能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功能。这部分市民自愿申领社会保障卡。
5、问:已在国外定居,但仍参加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人员,是否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
答:上述人员暂时可不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其原有的医保、社保规定都没有变化,也不会影响原有待遇。
6、问:还没有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到什么地方申领
答:请到设在各街道的社会保障卡申领站办理。市民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热线电话962222咨询,或登录中国人力资源派遣网:www.junbohr.cn 查询。
7、问:领取社会保障卡是否仍到原申请办理点?
答:是的。原则上是市民在何处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以后就到该处取卡。
8、问: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是否会影响原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答:参加医保的市民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和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是一样的,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均不发生变化,市民仍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9、问: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来医保卡的资金是否会过期、作废?
答: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事务,参保市民个人帐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了社会保障卡而过期作废,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帐户资金。
10、问: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加医保的市民,仍可以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事务,本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个人帐户金额也不受影响。
11、问:是否所有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市民都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只有医保参保市民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
12、问: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医保规定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医疗保险的就医、购药、结算医药费用等规定没有变化。
13、问: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就医时,应该如何使用?
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的主要使用方面是:挂号、验方、医疗费用结算等。
14、问: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中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采用何种方式补卡或换卡?
答:社会保障卡不慎遗失或损坏,市民可以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前往各区县的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换卡。办理补、换卡手续时,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并交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