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所需材料 |
·《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由我中心提供); ·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 ·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单方引进:配偶须具备相同引进条件,且提供配偶的同意函、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户口簿、学历鉴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分居:结婚证和配偶广州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客户填写《人事代理手册》,我中心发函之客户原档案所在单位调档案; ·客户档案通过机要专递质我中心(我中心不能接收原单位未密封的档案); ·客户按要求递交所需材料,我衷心审核客户档案和相关材料(如客户材料不齐全或者档案不符合要求,则退回客户) ·呈交局人才开发出审批,审批通过,通知客户到我中心领取调令和介绍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如不符条件,退回客户); ·客户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介绍信,交我中心存档,然后按照办事指南办理相关手续; ·若是如集体户,则按照集体户籍办理流程办理;如入个人客户,则客户自行办理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