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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镇职工社保缴费率今日起下调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5-06 点击:

 

  本报讯(记者/许蕾实习生/吴艳珑)虽未到新社保年度,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对金融海啸,所采取的各项新政策陆续进入实施阶段。今日起,广州市将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此外,《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也于今日正式实施,困难人员自负基本医疗费用由救助金负担80%。

 

  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费率今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实施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障局介绍,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各医疗保险独立统筹区(包括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以及广铁集团),同步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比例和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别调低1个百分点,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8%下调为7%,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4%下调为3%。

 

  此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以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划分。据悉,行业一般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的工伤缴费率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此次将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0.4%。经了解,工伤保险基金将由保工伤医疗拓展至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工作,为受伤工人重新投入社会工作打好基础。据悉,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时间由今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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