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通知显示,201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
今天,北京市社保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和缴费金额的通知》,就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
最新!北京2018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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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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