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上海社保欢迎致电!
代办上海社保 代缴上海社保 上海社保代缴代扣 代买上海社保 代交上海社保 上海社保代办公司 代理上海社保 上海养老保险 上海工伤保险代缴 上海社保代扣 上海社保公司 上海社保办事处
我司简介:我司专业从事社保代理,代理广州生育保险,户口代理(办理广州户口),劳务派遣(人才外包,人才派遣)等核心工作。骏伯公司凭借其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经营原则,深得社会各界及客户的认可,在过去七年先后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GEC常务理事单位”等职位,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
办理业务请咨询秋小姐。
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秋小姐咨询副经理
手机:13632321920
办公QQ:92467234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
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根据新政策,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
养老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7%,个人缴费比例为5%;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2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社保待遇如何享受?
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其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转移衔接。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
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个人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分别分段核定,按规定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