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等部门于2017年7月14日最新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2122号文。针对本次社保基数调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本次政策变化,骏伯人力集团社保权威专家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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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全省21地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统一为18213元,缴费基数不因片区不同而不同(注:全省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上限为其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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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往年全省21地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是统一的,去年为2906元,今年分片区设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将全省21个地市划分为四类片区,执行不同的缴费基数下限。分别如下:
第一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涨了,从2906元上调到3170元,涉及区域为:广州、深圳等2市(注:含省直)。
第二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没有变化,维持2906元不变,涉及区域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5市。
第三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下降了,从2906元下调到2682元,涉及区域为:汕头、江门、肇庆等3市。
第四类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下降幅度更大,从2906元下调到2489元,涉及区域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市。
各片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析表:
附:《粤人社函【2017】2122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