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从今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16年底前已按原镇保办法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根据国家、本市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为:一是先统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6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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