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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中心为了简政放权实施了这些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09 点击:
  近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此前的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改为为各5%-7%。
  
  其次,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业务时间由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此外,将取消补缴12个月以上公积金的审核程序,在符合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的前提下,单位直接办理补缴,简化特殊补缴审核。
  
  主要任务
  
  1.灵活缴交,减少企业成本。
  
  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简政放权,补齐短板,减少单位准备时长。
  
  (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2018年将基数调整文件公布和申报时间提前,单位可同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与社保基数申报,实际调整时间仍为7月份。2019年起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省去单位重复计算、录入等工作。
  
  (2)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使用法人一证通的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企业注册等信息,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材料。
  
  (3)简化补缴类审核业务。取消补缴12个月以上公积金的审核程序,在符合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的前提下,单位直接办理补缴。简化特殊补缴审核。
  
  (4)简化单位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办理材料。简化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书面材料。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5)取消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强化个人信用约束,无需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
  
  (6)简化错缴更正业务办理材料。在单位真实性承诺前提下,减少表单材料,优化申请表要素。
  
  3.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单位办理时间。
  
  (1)建立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机制。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代替职工公积金账号进行业务处理,减少单位因职工转入查询公积金账号的时间成本。
  
  (2)优化单位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停缴业务。取消待转出停缴和待销户停缴业务,单位可根据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情况,选择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转到新单位或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3)简化网上跨行汇补缴手续。进一步简化单位授权签约手续,减少单位在不同银行往返办理时间,扩大跨行汇补缴的单位数。
  
  (4)推进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网签工作。将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纳入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办理网上签订协议,即可获取网上业务办理权限,提高单位办事效率。
  
  (5)优化网上业务办理模式。取消单位经办人个人实名认证。将法人一证通证书或公积金专用证书作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数字证书。
  
  4.实施公开承诺,缩短个人业务办理时间。
  
  (1)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限。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业务时间由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2)简化提取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简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和未到龄退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简化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续提业务办理要件。减少租赁提取业务银行卡信息提供要素。
  
  (3)进一步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继续落实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运作,加快实时结算系统接入,实现高效率“账随人走”,提高缴存职工的账户安全性和转移便捷性。
  
  (4)简化表证单书。退休提取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租赁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网上及自助服务终端表单填写功能。
  
  5.打造智慧公积金,提高办事效能。
  
  (1)扩大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的普及率。加大推广现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住房公积金汇缴等13项网上业务,提高单位业务网上办理率。
  
  (2)增加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在全面推广现有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的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申请等业务,实现单位业务办理全程网络化。
  
  (3)优化单位网上业务办事流程。在单位网上办理封存及补充公积金开户等手续时,取消短信验证环节。实现汇补缴中心联电子化,放宽封存业务对缴存月份限制,增加人员变动提醒,适时延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受理时间,提高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使用效率。
  
  (4)发展个人网上业务服务。扩大个人实名认证渠道,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开通贷款预约及进度查询渠道,推进租赁提取、退休提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等个人业务网上办理。
  
  6.加大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服务保障力度。
  
  (1)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深化与本市工商、税务、社保、住房、民政及人行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单位注册信息、发票信息、低保信息、退休人员信息、房产信息、婚姻信息及征信信息等数据共享,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健全江浙沪三地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业务联动核查。
  
  (3)推进与“12329”服务热线信息交流。发挥“12329”公积金热线平台的优势,切实把群众诉求、意见及建议作为政策、业务、服务的思想源,助推业务服务发展。
  
  7.打造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1)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结合中心核心系统上线,制定业务操作细则,更新网上业务指南。加强对管理部、业务受托单位及“12329”公积金热线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杜绝任意增加办理材料的行为,确保业务办理统一化、标准化,服务同质化、规范化。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外承诺、办事流程公开、综合柜员制”的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
  
  (2)拓展业务办理渠道。研究退休提取、租赁提取等业务进社区、进行政服务中心,上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8.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1)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宣传渠道以及与社保、税务等单位的联动宣传,在服务举措调整期,对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与功能进行反复、多角度宣传。
  
  (2)丰富培训辅导的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进单位各类网上业务办理流程的培训,大力推进改革后优化措施的培训。继续推进线下和线上并行的培训方式,新增专题培训和定点培训方式,以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提高缴存单位经办人对网上办理和公积金业务知晓度和办事能力。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简政放权,补齐短板,减少单位准备时长。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简化补缴类审核业务;取消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强化个人信用约束等。
  
  同时,将打造智慧公积金,提高办事效能。比如扩大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的普及率;增加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优化单位网上业务办事流程,提高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使用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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