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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简介:我司专业从事社保代理,代理广州生育保险,户口代理(办理广州户口),劳务派遣(人才外包,人才派遣)等核心工作。骏伯公司凭借其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经营原则,深得社会各界及客户的认可,在过去七年先后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GEC常务理事单位”等职位,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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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
(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细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