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预算首次纳入人大财政报告 接受最高权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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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骏伯吴先生
时间: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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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些都被称为百姓的“养命钱”。那么,这些钱共有多少?收支情况如何?
正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首次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这也是百姓“养命钱”首次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
“养命钱”从哪来?
如果是一名企业职工,每月工资单上都会显示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些都属于社会保险费。
我国法律规定的社保费主要有五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根据规定,职工按照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2%缴纳医疗保险,1%缴纳失业保险。企业则按工资的20%给每个职工缴纳养老保险、6%缴纳医疗保险、1%缴纳失业保险,还包括一定比例的工伤和生育保险。此外,每年财政都会对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各项医疗保险参保超过13亿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都超过1亿人,由此可见,社保费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养命钱”有多少?
细读社保预算,可以看到“收”和“支”两条线:收入总计看,2012年为2.98万亿元,2013年预算为3.28万亿元;支出总计看,2012年为2.39万亿元;2013年预算为2.79万亿元,收入高于支出。
这其中,整个社保费中规模最大、对是否存在缺口一直存在争议的“养老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项,2012年滚动结余为2.16万亿元,2013年预算为2.4万亿元。整个社保费年末滚动结余为3.6万亿元。
面对这份预算中的一系列数据,一些代表也建议,期待今后进一步细化,看得懂看得明白,对个人和企业而言,社保费的缴纳本身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代扣代缴,具有税收的性质,所以格外需要纳入强化预算的监督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问题教授郑功成指出,首先要看到社保费首次纳入预算是一个大的进步,以前政府是社保费的责任主体,现在全国人大也成为信用担保方,这对资金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安全性无疑是“双保险”,当然,今后预算的公开还会逐步完善。
“养命钱”如何监督?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之前,广西、重庆、安徽等地方两会上,社保预算已经“亮相”。事实上,这次提请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全国社保预算本身就是各个地方社保费的汇总。
目前,我国以养老金为代表的社保费有的集中在省一级、大多集中在地市一级,管理分散。一些地方存在着不规范管理的现象。审计署曾发布公告称,13个省本级、96个市本级和392个县共427.37亿元社保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还存在多头开户等现象。
“地方的分割管理使得社保费面临无法转移接续等很多问题,今后走向全国统筹、实现投资运营是必然方向,让社保费的收支接受全国人大监督,透明公开将推动制度的完善。”郑功成说。
“社保费纳入预算刚开始,为今后进一步扩大范围打下基础,这同时也是一种倒逼机制,这有利于让预算先行去带动我们目前的社保制度改革,同时也加强了社保费的监督,互相推动。”白景明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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