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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员工自愿不办理社保协议无效!

来源: 作者:骏伯杜先生 时间:2012-04-28 点击:

       企业为员工办社保是一个法定义务,但有企业为减少支出,采用私下与员工签订所谓的“自愿不办理社会保险”的协议,规避处罚。也有员工为了眼前利益,主动配合企业,这违反了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条款,员工配合企业本身就是损害自身利益,更助长企业不为员工买社保的恶习之风!

       深圳市社保局回应,无论员工自愿还是“被自愿”,均属无效协议。  员工自愿与企业签署的“自愿不参加养老保险协议”是否有效?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不管员工是自愿还是“被自愿”,该协议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协议。他说:“缴纳养老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与员工的一个私下协议来豁免企业的法律责任,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所以企业签这个协议属无效协议。”   黄险峰说,在深圳就业的外来劳务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要区分2种情况,第一种是员工在户籍所在地正在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尽管在深圳就业,但没有办理深圳的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不能重复购买,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不违规;第二种是员工在深圳就业,在内地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就必须为该员工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  对于不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来说,短期来看,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本人缴费工资的8%,可以不用缴了,拿着现钱比较实惠。但实际上,企业也节省了本该支付的员工工资总额10%的养老保险费用。从长远来说,员工的养老权益会受损,吃亏的还是员工。  黄险峰提醒员工,企业违反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他说:“社保费的追溯期只有2年,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4年后才投诉企业没有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社保部门也只能追缴2年的养老保险费。所以,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社保部门反映,以免影响自己将来的养老权益。” 自以为“员工自愿”   企业就可免责  伟力高玩具厂这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的员工说:“我2008年入职,当时组长问我办不办养老保险,还拿了一个单让我填,我填了单,这个单上写着自愿不办理养老保险。”他不知道企业这么做是否违法?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怎么办?当记者告诉他企业必须为他参加养老保险后,他向单位提出办理养老保险的申请,他说:“现在单位同意给我参加养老保险了,但从2008年到现在,我少参加了4年。”他反映,同厂的多名同事都签了“自愿不办理社会保险协议”,尽管工作多年,但一直没能累计养老保险年限。  记者以“咨询”的名义联系了伟力高玩具厂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我们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入职的时候都跟他讲清了利害关系的。”张先生强调,是否办理养老保险,完全由员工个人决定,由于不少员工不愿意承担个人缴费部分,选择不参保。他说:“有很多员工不愿意参加,他说我还年轻,养老还早着呢。” 部分劳务工不愿参保   让企业“钻空子”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单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规定,在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的、低附加值的企业,抓住员工贪图眼前利益、希望拿“现钱”的心理,诱导员工与企业签署自愿不办理养老保险的协议,这样企业每个月能减少支付员工工资总额10%的养老保险费用,从而达到为企业减少一笔可观支出的目的。她说:“企业这么做,对员工的引导就是错误的,本身就是不关注员工长久利益的短期行为。”她提醒求职者要擦亮自己的双眼,维护自己的权益。 “自愿不办社保协议”   属无效协议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企业与员工签署“自愿不参加养老保险协议”,不管员工是自愿还是“被自愿”,该协议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协议。他说:“缴纳养老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与员工的一个私下协议来豁免企业的法律责任,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所以企业签这个协议属无效协议。”   对于在深圳就业的外来劳务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要区分2种情况,第一种是员工在户籍所在地正在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尽管在深圳就业,但没有办理深圳的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不能重复购买,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不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二种是员工在深圳就业,在内地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就必须为该员工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否则社保部门将对企业严厉查处。不缴养老保险费   吃亏的是员工  员工自愿或“被自愿”缴纳养老保险,短期来看,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本人缴费工资的8%,可以不用缴了,拿着现钱比较实惠。但实际上,企业也节省了本该支付的员工工资总额10%的养老保险费用。从长远来说,员工的养老权益会受损,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黄险峰还提醒员工,企业违反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他说:“社保费的追溯期只有2年,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4年后才投诉企业没有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社保部门也只能追缴2年的养老保险费。所以,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社保部门反映,以免影响自己将来的养老权益。 ”

   通过签订不买协议条款,不买社保,员工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最终损害的还是员工自己, 员工自愿或“被自愿”缴纳养老保险,短期来看,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本人缴费工资的8%,可以不用缴了,拿着现钱比较实惠。但实际上,企业也节省了本该支付的员工工资总额10%的养老保险费用。从长远来说,员工的养老权益会受损,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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