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社部发布了3位研究所所长针对延迟退休问题的解读,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称,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已是必然趋势。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则认为,一年延迟几个月,不会导致年轻人就业难,但对大龄劳动者就业有一定影响。
延迟退休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与就业的关系。
“延迟”一词不科学含贬义
金维刚称,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已经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龄。他认为,适时、适度并且渐进式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已经成为各国应对上述因素变化而调整退休政策的发展趋势。
金维刚强调,对于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是一种正常的公共管理措施和社会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延迟退休年龄的提法并不一定恰当,因为“延迟”是相对于“正常”而言,国家根据上述因素适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属于正常的公共政策调整,经过法定程序提高后的退休年龄,就成为新的正常标准。
因此,将国家依法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称之为延迟退休年龄,不仅不够科学,而且由于“延迟”一词本身包含一定的贬义,名不正则言不顺,容易将国家适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举措视为不正常,从而引起公众的反感和抵触。
我国平均退休年龄为54岁
金维刚表示,目前我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偏低,实际上的平均退休年龄只有54岁,是世界上平均退休年龄比较低的国家。综合考虑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收支状况等多种因素,适当提高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
对于这一政策制定中应该遵循的原则,金维刚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与就业的关系。
延长退休年龄从立法到开始实行,有一定的过渡期,并且真正实行后采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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