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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公司为何成了受害人?

来源: 作者:骏伯童先生 时间:2012-09-26 点击:

          全球老牌石化巨头壳牌在珠海的润滑油工厂,近日因更换人才派遣公司,波及在该厂一线工作的270多名派遣工人即将在101被迫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引发了业界关于这家壳牌在其亚洲最大、全球第三大润滑油调配基地可能因无工可用而暂时停工的担忧。
  
  人才派遣一直是不少企业乃至知名大企业规避用工风险的挡箭牌,每当用工出现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员工或劳动部门:他不是我们单位的,有问题去找派遣单位。但这个企业万试万灵的万金油近日却在珠海失灵了,成为了最新的麻烦制造者。
  
  壳牌与原人才派遣公司解除合作
  
  昨日,负责给壳牌(珠海)派遣员工的岭南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新向南都记者证实了纠纷,称该公司是专门为珠海壳牌于2009年成立的,负责为该厂招聘、培训员工,并派遣到壳牌(珠海)工作,最高峰时输入至该厂的工人多达300余人,目前为270余人,前不久,壳牌(珠海)重新招投标,选择了一家新的人才派遣单位,与该公司的人才派遣合同至930终止,这也意味着目前在壳牌上班的270余名工人到101将无法继续为该公司工作,而要由新的人才派遣单位重新招聘职工,派遣至壳牌。
  
  壳牌(珠海)目前约有400多名员工,其中100多人是壳牌直接招聘的,都属于管理层,而其余270多名一线工人均为我们岭南派遣的,陈建新表示,为了保证生产,壳牌同意安排现有的270多名一线工人留下工作,并要求该公司提前为这些工人办理离职手续,以便能赶在劳动合同930终止当天,有足够的时间把人事关系转移至新的人才派遣公司,然后以新公司的名义派遣至壳牌继续工作,但由于珠海壳牌至今仍未与该公司就员工安置以及该公司补偿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该公司拒绝给上述员工办理提前离职手续。
  
  根据相关报道,不少人才派遣公司正在建议国家修改劳动法,派遣工在企业工作满半年后,企业就必须与派遣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再通过委托第三方来规避风险。
  
  我觉得这是法制社会发展的可选方向,如果企业和用工者都能够遵循法律,发生纠纷后也按法律来解决,根本犯不着再找个人才派遣单位。如果企业钱多得没地方花,非得给人才派遣单位撒笔钱,还不如用来做慈善事业,或者涨涨员工工资,工作效率都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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