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劳务派遣方面的,各种说法褒贬不一,有人说企业降低了用人成本,无形中也剥夺了劳动者权益,最主要的是劳务派遣的员工享受不了正式员工的待遇,虽然新劳动法有同工同酬这条款,只是执行力缺乏自然效果不佳
到今年6月,李然在中石油控股的一家银行已经工作了一年半,但至今还没等到发奖金的时候,而她所在的系统,一名科级干部的半年奖就达9万元。他们的差别仅仅是因为身份———李然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
全国总工会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用工已经高达6000万人。
劳务派遣“非正常繁荣”的矛头直指实施不到5年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其对劳务派遣的规定过于模糊。进行两次执法大检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内决定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相关内容。
6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情况,意见稿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将享受同等权利。这与实施四年多、最大争议仍是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法修订方向暗合。
在人口红利减少的情况下,招工难演绎得沸沸扬扬,单纯的劳务派遣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该退出舞台了。总拿国际惯例说事的某些人,为什么不拿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劳务派遣说事,因为劳务派遣安身立命的市场规律,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的权责扭曲不清,很容易产生劳资纠纷,酿成治安隐患,而用人单位疯狂而不受节制地减轻人事成本,又受制于监管屡屡缺位,势必催生了劳务派遣越发泛滥成灾,加剧就业歧视和不公平。不管是短工化渐成潮流,还是完善公共服务,有关部门理应搭建招聘信息平台、举办免费招聘会等手段,牵线搭桥促进劳资双方双向选择、各取所需。劳务派遣比黑中介更黑的事实,仅仅靠所谓的监管难以釜底抽薪。
虽说劳务派遣在国外很热门,但是在国内实行就完全变味,劳务派遣解决了一些招工难得企业,但是实质变了。至于劳务派遣的规范,还望有关单位迅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