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基本保险费率已降了四项,这次社保降费风吹向了医疗保险。
本周二,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部署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降低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并未涉及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调整要求。
实际上,一些地方的社保降费方案中不局限于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其中包括上海、重庆等地也提出降低医疗保险费率的要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国家提出降低企业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要降低社保费率,从全国养老保险的降费来看只是象征性下调,有些地方当期的养老基金已不够用,不可能再下调。一些地方着手降低医保费率比较正常。
全国多地社保降费延至医保
近年来,社会保险费率高、企业负担重一直是社会热点话题,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在经历了2015年的关于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的费率调整之后,社保费率已经从41%降至39.25%。201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研究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养老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但《通知》中对于缴费比例仅次于养老保险的医疗保险费率调整并未提及。
广州市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决定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具体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
包括上海、重庆、宁波、无锡等多地已出台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保比例,其中,宁波市从今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1%降到9%。此外,山东、广西等省也提出有条件地区可阶段性降低医保费率。
医保降费需依赖控费“挤水分”
近两年,在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的总体要求下,五大基础保险中,国家对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类保险都提出了相应的降低费率要求,而未涉及医疗保险费率降低。
朱俊生认为,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比较低,主要是市县一级统筹,各地差异比较大,全国范围“一刀切”难度比较大。
相对于受到高度关注的养老保险而言,虽然医疗保险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是,医疗保险的收支压力同样存在。
朱俊生说:“近几年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基金出现了当期入不敷出现象,已经在使用结余的基金。”
人社部也曾指出,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医保基金与养老保险基金一样,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基金“穿底”风险日益凸显。
从全国的医保基金规模来看,结余仍旧在逐年递增。人社部数据显示,2010~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量分别为:3007亿元、3518亿元、4187亿元、4807亿元、5537亿元。
对此,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以收定支的医疗保险,现在的结余是在“黄灯区”里面,有将近一半是一次性趸缴。同时,近年的收支比例显示,支出的增长率要比收入的增长率快得多,意味着几千亿元的结余可能再过几年就会不复存在。
今年初,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这也意味着将打破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现行规定。
“医保待遇水平不能降低是一个刚性要求。”朱俊生说,但某些地方医保基金出现问题,有时甚至超越了医保发展规律。应该在平衡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企业医保费率,同时,推动医疗服务市场改革,加大控费力度,挤出降费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