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方式的多元化所带来的一个显著现象便是各种非标准化雇佣方式的采用。其中,劳务派遣是发展较为迅速且采用较为广泛的一种非标准化雇佣方式。同时,非标准化雇佣方式的广泛采用也为当代社会经济领域中的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既增加了企业内部员工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灵活性。
尽管企业自发的创新行动在全球各个国家都是相似的,至多由于经济发展历史、企业成长过程及环境的差异会造成企业在创新速度阶段等方面的差异。但总的来说-全球化、知识经济等会越来越弱化这些差异,各国企业在雇佣方式和劳动关系方面的创新动机与能力是相似的。各国企业都在尝试和发展多元化的雇佣方式,雇佣方式不再单一,雇佣方式及雇佣格局开始走向趋同。这使得全球企业能够超越国家或地区的界限自发地进行有效沟通、模仿、交易及竞争。这就意味着,劳动关系转型的成败实际上主要取决于宏观层面的公共政策是否有效,公共政策要完成劳动关系中企业不能完成的程序,对企业的行为和能力进行看效的约束、引导、鼓励甚至开发。
为了改变对非标准化雇佣方式缺少规制的状态,我国对其进行了系列的规范。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体现得较为充分,为危机过后的有效干预奠定了基础。《劳动合同法》从不同侧面对企业雇佣关系作出了规定,旨在通过汲取传统雇佣方式和非标准化雇佣方式的优点并克服其不利因素以达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例如,通过鼓励创新型的劳动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建立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通过重新塑造工会的功能确保非典型雇佣方式的良性发展。通过对劳务派遣的详细规定以引导其逐步走向规范。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在执行的初期,恰好与金融危机不期而遇。在金融危机期间,促进就业及经济剌激计划的目标可能与劳动关系转型与发展的目标存在矛盾,延缓了规范和修正现有劳动关系体系的进程。
劳务派遣作为产业领域雇佣劳动的种特殊形态,对它的规制具有一定的难
度。这是由于劳务派遣所涉及的三方关系较为复杂,且在社会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也多种多样化;并且由于企业对于这一雇佣模式应用之广泛,也使得对劳务派遣的规制显得更为必要。因此,本书通过介绍劳务派遣的相关概念,使读者对这一雇佣方式能够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并通过介绍其在发达国家中的规制经验,为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雇佣方式的多元化所带来的一个显著现象便是各种非标准化雇佣方式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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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js2011
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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