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征税实是因小失大
来源:
作者:骏伯耿先生
时间: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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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得税的征收一般原则看,它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收入多的就应该多缴。但高温补贴更多的却是面向低收入群体或者弱势群体。烈日炎炎下,高温炙烤中,劳动者通过出卖大量汗水换来的一点补助,完全没有税收调节的必要。
不仅是高温补贴,其他一些直接体现关爱民生的收入补贴,也没有税收调节之必要。这部分收入补贴不仅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它传递出一种国家善意,表现出对劳动者的关心和关爱。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在其他方面征收可以“铁面无私”,但在体现国家善意的政策关怀性收入上,却可以通过免征让劳动者感受到国家温情。这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彰显税收精神,提升公众纳税自觉性和积极性。据称,从本月起至10月,广东省将以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并没有多少,“高温补贴税”也不会太高。因为一点“高温补贴税”而削弱国家善意,损害税收关怀,实是因小失大。
从目前税收实力来看,也不是不可以扩大免征的范围。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1至2月,全国个人所得税1409.79亿元,同比减少57亿元,下降3.9%。但与此同时,全国财政收入2091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1%。这意味着,免征高温补贴完全在财力接受范围内。
政策指向、民心所向、财力许可,既然如此,就不妨适当扩大个税免征的范围。像高温补贴此类政策关怀性收入,还是免征为好。这能够进一步体现税收关怀,放大国家善意。
http://gz.hr369.com/fagui/20120612/156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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