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历年以来,全国80%以上的工伤都集中在“三工”领域。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三工”呢?
什么是“三工”?
以下是涉及“三工”的基本概念
tips:
确定职工是否因“三工”原因受伤,应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联系在一起综合考虑,只要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37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情形,都应认定工伤。
“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不易界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不用考虑前两个要素,认定工伤。反之,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如玩耍、干私事中受伤,因情感、恩怨等与履行工作无关的原因遭受暴力伤害等,均不能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