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国4.5亿人,大病保险基金收入146亿元,基金支出131亿元,2017万人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包括30万名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近12个百分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与周密部署下,全国医保系统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大病保险发展之路,为健康中国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有效减负
全民共享健康红利
2012年7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说:“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要下决心抓紧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随后,试点在浙江、安徽、黑龙江等地纷纷展开。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加快部署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
时间表和路线图划定,医保系统计日程功,用“洪荒之力”将大病患者的生命之舟稳稳托举。
2015年底,大病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层面实现“3个100%”——地区全启动、人员全覆盖、待遇全兑现,城乡居民灾难性医疗支出负担持续下降,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与日俱增。
精准施策
破解因病致贫困局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
据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统计,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重疾大病从天而降,对于困难群众来说,无异于遭受身体与经济上的双重灾难。
5年来,大病保险发挥着兜底线、救急难的应有作用,为“屋漏偏逢连阴雨”的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晴空。
“在基本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大病保险着力解决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是基本保障向托底保障的功能拓展,是当前阶段完善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大改革措施。”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指出。
2017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将健康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机衔接。
改进服务
大病保险绩效提升
“看病难,看病贵”曾是群众之痛,而大病保险制度化“痛”为“通”。
多地积极推动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提升了服务效率与质量,让百姓不仅敢看病、能看病,而且看得舒心、看得方便。
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5年来,全国医保系统科学测算,稳妥起步,强化财政支持,逐步建立起动态、合理的筹资机制。
面对资金“锅”小难“盛”大病的现实,青海、甘肃、河南等省份完成省级统筹,20多个省份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在医改大格局中,如何形成开放、智慧的现代治理体系?
5年来,大病保险“四两拨千斤”的效应正在显现,推动医疗保障管理体制、药品定价机制、医疗信息共享、重特大疾病药品谈判等众多领域变革。
特别是“三医”联动有力遏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度“通胀”,精细化管理“更上一层楼”,大病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政策浸透情怀,行动彰显使命。大病保险从无到有,从地方试点到全国覆盖的成就根植于“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担当。
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理想蓝图已经勾勒;在改革的宏大叙事里,全国医保人将继续前行,镌刻坚实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