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了解到,东莞处理劳资纠纷案件已经有了新标准。比如,以前劳动仲裁是要根据不同情况收费的,现在全程不收费了(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新标准还包括,以前企业拖欠工资最高付五倍赔偿金,新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想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的,可逐级向企业所在地劳动服务站先行处理;处理未果的,可直接向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或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或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会进行立案审查、案件调查、调解处理等,并将对查实的有关劳动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很多在莞务工者都遭遇过欠薪或劳资纠纷问题,本报前日做过专题报道。遭遇欠薪的维权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打12333投诉、到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举报、直接申请仲裁和到法院起诉。
案件处理标准变化情况
1.直接申请仲裁
以前
可以去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现在
对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前往镇街或者市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全程不收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2.企业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
以前
企业拖欠工资最高付五倍赔偿金
对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现在
企业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
对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该如何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