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小伙伴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也可以缓解不少购房压力,但是,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你知道吗?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呢?办理公积金贷款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ps:不同城市之间会有差异,详情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一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均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贷款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
3、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已经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
4、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首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1份复印件);
5、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6、还款账户,即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1份复印件);
除了以上6点外,还有一些材料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的,比如:
7、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须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原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8、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购现房已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
11、其他所需资料,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购买期房、保障房的,需先查询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相应银行网点;购买现房、存量房的,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办理银行网点,申请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申报材料,也可直接持材料到受托银行贷款网点进行办理;申请商转公的,请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填报申报材料后到银行网点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作出给予贷款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4、办理结果。申请人到受理银行网点领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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