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药费负担。会议确定,一要及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此次调整在覆盖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科、慢性病等病种,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其中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二要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动降药价。三要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对用量小等易导致短缺的基本药物,可采取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
2.再推减税降费新举措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三是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
3.个税“起征点”提至每月5000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以尽早释放改革红利。
4.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颁布《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并同步印发《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5.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9月到了,过去的8月份有哪些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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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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