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91548万人,两种养老金待遇上调,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获批,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最近养老保险方面的好消息真不少,对你有啥影响?赶紧来了解一下!
一、养老保险运行平稳
人社部5月21日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15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7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02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2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8万人。
2017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6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支出40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8.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202亿元。养老金收入增幅超过支出增幅,保证了养老金的当期发放和支付。
二、养老金待遇上调
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
5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这标志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开始运行。
2.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
另外,人社部、财政部之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三、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获批
5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
会议强调,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举措。
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际出发,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和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基础上,通过中央调剂基金筹集、基金拨付、基金管理、中央财政补助,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实现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
人社部、财政部在4月20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