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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岗位用工实行派遣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7-27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以下简称“三性”人员岗位)劳动用工行为,6月份,湖南省临湘市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性”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文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性”人员劳动用工实行派遣制

 

       为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性”岗位劳动用工派遣制度落到实处,临湘市采取多项措施。

 

       首先,明确“三性”岗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除组织、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办理了正式编制和调动(聘用)手续的在职在编人员之外的所有用工岗位,具体包括驾驶、文印、水电、保洁、门卫、保安、食堂服务、医院护理、协警员及其他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

 

       其次,规范用工程序。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核定了编制的“三性”岗位,空出编制后确需用工的,须报组织、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用工与所需经费按原经费渠道不变;没有核定编制的“三性”岗位,但确需聘请的,在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核定的临时用工总量范围,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所需经费由用工单位承担。

 

       第三,强调用工纪律。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和无编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和分类处理,并将情况报市编办、市人事局。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聘用“三性”人员,不准突破编制和临时人员用工总量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并视情节严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和政工人事干部(组织委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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